当前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民事案件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推翻吗?
发布时间:2020/2/12 15:59:21 阅读量:1495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推翻吗?
     随之机动车售价越来越便宜,绝大多数家庭都拥有了自己的机动车,甚至有些家庭成年人人手一辆。过去开车从不堵车,想停哪就停哪,现在开车不如骑车快。但随之而来的就是机动车交通事故数量增多了。如果不小心遇到了交通事故,而且交警又偏袒对方,我们该怎么办?本人在2015年办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当时许某驾驶一辆三轮电瓶车由北向南靠右行驶至自家门市处时,向左转弯拐上门市,在该三轮电瓶车前轮已经碰上路牙石时,一辆无牌照二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摩托车车头撞击三轮电瓶车车头右侧,致使摩托车驾驶员张某从摩托车上飞出,头部受伤。事故发生后,泗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认为许某驾驶电瓶三轮车在行经自家门市处左拐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故承担主要责任;张某无驾驶证、驾驶无牌照机动车上路行驶,承担次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后,许某认为张某医疗费不多,故没有要求上一级公安机关复核。但是,一个月后,张某经医院检查,发现头部内出血,转院治疗,花费医疗费十几万元,且可能构成残疾。这下许某慌了。四个月后,张某到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起诉许某,要求许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车辆损失费等等共计20余万元。许某无意中从互联网上搜到了本人的联系电话,于是与本人联系。经过对许某提供的材料的仔细分析,本人给其建议是不同意自己承担主要责任,仅仅同意按照次要责任的规定承担相应赔偿义务。许某当时还半信半疑的,因为许某在当地一家法律服务机构咨询时,得到的答复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无法推翻的。幸好许某与本人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委托本人代理出庭应诉。本人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到泗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调取了事故现场勘察笔录、双方当事人询问笔录、证人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案件关键材料。据此向泗县法院提交书面答辩状,主张交通事故时间、地点、碰撞等客观属实,但许某没有交通违法行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方张某的代理律师对此不以为然,认为本人是在表演。但是经过仔细听取本人的答辩意见后,法官及对方代理律师都认可本人的观点。本人认为:1、本起交通事故中,现场的道路是无中间分隔线的乡村道路,混凝土路面。张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应当在道路中间行驶。而张某是沿着道路右侧行驶的。2、张某饮酒驾驶机动车(实际上张某是醉酒驾驶机动车,至于什么原因验血没有达到80毫克每100毫升醉酒标准,本人就不知道了,庭审中,本人依律师职权发问张某,当日饮酒情况,张某讲饮了半瓶白酒,但是法庭书记员尚未记录,就被在法庭旁听的张某的亲戚打断了回答。所以没有证据证明张某是醉酒驾驶机动车),但是,饮酒驾驶机动车也是交通违法之一。3、张某在碰撞瞬间被甩出4.5米,从三轮电瓶车上方由南向北被甩出4.5米。根据当时现场照片,当时三轮电瓶车已经横在了路东侧,已经没有南北方向的撞击力,故张某的势能均是其自己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动能产生的。根据物理学流体运动理念,本人计算出撞击前一瞬间张某的二轮摩托车的行驶速度为50公里每小时。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该条道路最高限速仅为30公里每小时。故张某当时是严重超速行驶。事发路段南面有一个治安摄像头,事发地点门市有一个私人摄像头。两个摄像头之间相隔58米。如果根据两个摄像头之间的拍摄的时间差,就可以准确计算出张某当时的行驶速度。遗憾的是,这么一个重要的证据,事发后,交警部门当时并没有调取治安摄像头资料,待本人申请泗县法院法官到派出所要求调取该处治安摄像头资料时,时至5个月,该摄像资料已经被自动冲刷了。
   对方代理律师在法庭上指控许某驾驶的三轮电瓶车属于机动车,许某没有驾驶证,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但是,目前,三轮电瓶车是否属于机动车,全国并没有作出统一的规定。部分地区在处理交通肇事罪时,通过公安系统对三轮电瓶车作出过鉴别意见,认为动力达到一定标准的三轮电瓶车可以视为机动车。但该规定并不是法律层面上的规定,故而本人作了否定的回应。
   至此,法官认为,在该起交通事故中,虽然张某身受重伤,但是,过错与伤情不能产生必然的联系。张某饮酒后驾驶无牌照机动车超速行驶,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在遇到许某已经完成左拐弯时处理措施不正确。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许某在夜间驾驶三轮电瓶车没有打开必要的灯光设施,应当承担次要责任。并作了相应比例的赔偿。
   本案给大家带来的经验就是,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后,并不是不可推翻的。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认为该交通事故不正确,在领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三日内,是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的,如果超出这一复核期限,则也不是当然生效的。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仅仅是一个证据材料而已,是否能对赔偿案件起到依据作用,还要在法庭审理中,经过双方质证,法庭采纳后,才可以作为赔偿依据。因此,如果大家真要是不小心发生了交通事故,千万不要自己擅自处理,如果确实不懂法律规定的话,还是要委托我们专业的律师代理处理,有我们律师监督的情况下,这样就不会被冤枉了。
                                        作者单位:江苏可行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