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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申聪被拐卖一案引起的法律思考
发布时间:2020/3/13 8:07:22 阅读量:2321

一、拐卖儿童案中,梅姨和她的买家们到底承担什么责任?

        2020年3月,新冠病毒肆虐期间,网络又爆出一条爆炸性新闻,申军良失踪长达15年的儿子申聪被找到了。网友们对新冠病毒的痛恨仿佛找到了方向。网上一时呼吁判决买家死刑的、无期的呼声一片,甚至还有网友发文提议不要判死刑,而是判30年,让这些助纣为虐的买家接受长期精神和自由的惩罚。

       申军良被拐15年的儿子申聪终于找回来了,这是值得高兴的事情。

两个人贩子必然要重判,他们口中的“梅姨”究竟存不存在还需要继续查

证。买卖同罪,孩子的养父母——更确切的用词是“买家”,同样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记者,申军良说儿子性格阳光开朗,之前过得不错。

       就这么一句话,在媒体的无限放大之下性质就变了。是啊,买家也是养父母呀,对养父母也要感恩啊!不要起诉养父母,要感激他们!养父母照顾的这么好,还头也不回地走,真没良心,养只狗也知道感恩啊!

       目前,申军良已经委托河南省付建律师代理起诉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刑法》第241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构成“收买拐卖妇女、儿童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买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可能判刑10年,可买个活生生的孩子却才判3年以下,这是失踪儿童家长所不能忍受的法律现状。

        根据【刑法修正案9】: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刑法修改前更加宽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免予刑事处罚。”

       大部分民众可能不太理解这些方方面面的问题。但从国家查处、打击拐卖人口犯罪现状,保护被拐卖儿童生命、健康目的出发,目前刑法规定还是比较可行的。因为绝大多数被拐卖的儿童都不能在短时间获得救助,为保护被拐卖儿童不至于因为刑罚惩罚严厉而被犯罪分子进一步伤害。刑法规定:不虐待被拐卖儿童,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是具有现实意义的。纵观本案,申聪的买家并没有虐待申聪,也没有阻碍解救,如果再主动找到申军良道个歉,发一下感情大招,挤几滴鳄鱼的眼泪,说不定就可以从轻处罚,甚至不起诉了。

      申聪事件让我们想起有个经典公益广告词: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诚然,没有买卖,就没有拐卖!